一、大件物品采购
大件物品的采购,大件物品一般指采购物品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核算标准,需根据年初预算项目计划执行。北京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拟定全年计划,编制预算项目,确定购买所需资金,报请协会秘书处批准后,方可组织落实该项目采购计划。年中执行该项目时,需征得协会负责人同意后,方可购买相关物品;采购时,由项目经办人负责采购过程。
二、大件物品验收及领用
大件物品采购结束收货验收时,验收人不能与项目经办人为同一人,验收人需对购买物品进行核对、清点,并签字确认。物品领用时,应由物品领取人在采购物品发票后签字,方可成为财务留存备案资料。